| 莆林综[2012]8号 莆田市林业局关于下达 2012年森林抚育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林业局(林办): 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2年森林抚育任务的通知》(闽林造[2012]1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森林抚育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森林抚育工作,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生态莆田”的具体行动,是提升我市森林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努力促进森林资源“双增”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工作重点。要突出对2011年新造的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确保能够成林成效。同时,要对人工中幼龄林中密度过大,急需通过抚育措施调整密度、促进生长的林分进行抚育。 三、科学开展抚育。森林抚育方法主要有割灌、除草松土、透光伐、卫生伐、生态疏伐等,各地要根据林分状况,科学选择抚育方式。不炼山造林的抚育,要求沿等高线水平带劈草抚育,除尽周边50平方厘米范围内的杂草,并进行培土;稀疏林分的抚育,要求全面劈杂、除萌、保留天然散生的阔叶幼树。抚育间伐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有关技术规定进行设计、审批和施工。 四、编制实施方案。各地要将市下达的任务及时分解到乡(镇),并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把任务分解到行政村、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抚育地点、面积、对象以及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林业局营林站,以便及时上报省厅造林处。 附件:2012年全市森林抚育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林业 抚育 任务 通知 抄送:省林业厅造林处 莆田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 2012年全市森林抚育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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